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制定我校自学考试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学院制定有关自学考试部分的发展规划;

3.负责组织我校自学考试新增专业的调研、申报和专业建设工作;

4.负责确定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每年招生计划,保持与学院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

5.负责与省考试院、市自考办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6.根据省考试院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我校教师参与部分课程的命题管理工作、试卷评阅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编制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遴选或编写自考教材和自学指导书籍;

8.负责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答辩报名考核及成绩公布上报的工作;

9.负责我校自学考试各类项目新生报名资格、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申办的工作;

10.负责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审查及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统筹我校自学考试助学班的教学、教务、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学生的报考、考务考籍及课程免考的管理工作;

12.负责自考助学教学工作量审定和课酬发放工作;

13.负责协调、检查、评估和指导我校各二级院系自学考试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工作;

14.负责我校自学考试专接本项目的管理,对专科学校的教学进行督导,指导招生宣传,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15.负责我校自学考试各类项目招生简章的制定及招生广告刊发的审查工作;协助做好自考助学专业招生工作。

16.负责全院师生的教材征订、发放、日常管理、费用清退等管理工作;

17.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和实际工作的科学研究;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