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批准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继续教育专项)立项的通知》(校继字〔2017〕3号)要求,我院将组织开展2017年立项的教改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详细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 1式2份。
2.研究成果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上报,1份。
3.上报时间、地点:2019年11月15日前;继续教育学院12号楼112室。联系人:彭星(电话:84892793)。
4.电子材料(结题报告书)发至:pxnuaa@163.com。
继续教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