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6浏览次数:1701作者:来源:南航继续教育学院责编:供图:审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不断提高我校继续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列入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管理,并面向全校教师开展2013年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贯彻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以培养高素质公民和未来开拓者为目标,遵循科学发展观和人才培养规律,从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等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着重以我校继续教育中教学平台、特色专业、师资队伍及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等5个方面加强建设研究,努力促进我校继续教育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者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拟定研究课题,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立项任务书》(详见附件2)。鼓励联合申报,合作研究。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任务书纸质文档一式3份以及电子文档交所在学院审核。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

1. 各学院应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由主管教学的领导在纸质项目任务书上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并同时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

2.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及经费,经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

四、项目过程管理

1.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项目研究的过程管理,包括经费使用审核、进度控制、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使用推广等。

2.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研究任务的组织实施。各项目应按要求提交中期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项目研究完成后,应提交项目的总结报告和研究成果。

3. 项目建设经费的筹集和管理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五、时间安排

2013531前,项目申请人填写项目任务书并上报至所属学院或单位。

2013610前,各学院或相关教学单位须完成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排序和上报工作。

2013630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立项研究项目。

六、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工作联系人:余江波,联系电话:025-84892727,电子信箱:jiangbo_yu@126.com

附件: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申报指南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申报任务书

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3425日    

 

附件:(校教字〔2013〕61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通知

分享: